
那一年。
联盟迎来了一批天赋异禀的新星。
德怀特·霍华德。
安德烈·伊戈达拉。
本·戈登……
还有一个高中生。
身体天赋几乎震惊了所有球探。
他的第一步快得像后卫。
弹跳堪比扣篮大赛冠军。
盖帽能力甚至超过很多中锋。
他就是——约什·史密斯(Josh Smith)。
亚特兰大老鹰用第17顺位选中了他。
很多专家后来都说:
如果只看身体天赋,他绝对属于那届选秀前三。
巅峰时期的约什·史密斯。
几乎无所不能。
能扣篮。
能抢篮板。
能送出精彩助攻。
还能完成追身封盖。
2006-07赛季。
他场均送出接近3次盖帽。
成为联盟最恐怖的协防者之一。
很多后卫突破时。
只要看到史密斯补防。
都会下意识把球传出去。
因为谁都不想成为他的背景板。
他的追帽速度。
甚至被不少球迷拿来和年轻时期的詹姆斯比较。
问题就在于:
他太喜欢投三分了。
这听起来有点奇怪。
因为今天的大前锋几乎人人都会投。
可别忘了。
那个年代的约什·史密斯。
三分命中率长期只有三成左右。
甚至更低。
可他依然执着于外线出手。
明明可以轻松突破。
偏偏选择急停三分。
明明拥有联盟顶级身体。
却一次次放弃冲击篮筐。
很多老鹰球迷都调侃:
"最能防住约什·史密斯的人,就是他自己。"`
如果他少投几个三分。
多打一打禁区。
很多人相信。
他的职业生涯会完全不同。
2015年西部半决赛。
火箭对阵快船。
系列赛1比3落后。
第六场。
第四节开始时。
哈登坐在替补席。
所有人都觉得比赛结束了。
可接下来。
约什·史密斯站了出来。
连续命中三分。
连续完成突破。
和科里·布鲁尔一起。
打出NBA季后赛历史最经典的逆转之一。
火箭完成19分大翻盘。
系列赛最终抢七晋级。
很多人后来都说:
如果没有约什·史密斯,哈登可能根本没有机会打那场西决。
这也是他职业生涯最后一次真正站在聚光灯下。
答案其实只有四个字:
篮球选择。
他的身体。
足够成为联盟最顶级前锋。
他的防守。
长期保持精英水准。
他的传球能力。
也远远超过同时代很多四号位。
可他的比赛选择。
始终不够成熟。
教练希望他冲击篮下。
他喜欢飘在外线。
球队需要稳定。
他却常常凭感觉打球。
最终。
天赋没有输给别人。
而是输给了自己。
如果重新评价约什·史密斯。
千万不要只记住他的"铁三分"。
因为那只是他故事的一部分。
真正的约什·史密斯。
是那个能够单场送出7次盖帽。
能够从一号位防到五号位。
能够改变整场比赛防守质量的超级运动员。
他本可以成为新时代全能锋线的代表人物。
只是。
他没有把自己的天赋,兑现到极致。
NBA最可惜的球员。
未必都是伤病毁掉的。
还有一种人。
身体天赋满分。
比赛内容也足够精彩。
却始终差最后一步。
约什·史密斯。
就是这样的名字。
很多年以后。
球迷讨论他的职业生涯。
依然会说一句:
"如果他少投一点三分,该有多好。"
如果把巅峰约什·史密斯放到现在的NBA,并由现代教练团队重新打造,你认为他的上限会是什么?
A:联盟最佳防守球员(DPOY)
B:联盟前五大前锋
C:全明星常客+最佳阵容
D:冠军球队二当家
你的答案是什么?为什么?